護照
1.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的因私護照.
2.請在護照最后一頁簽名(中文姓名).
3.持換發護照者,需同時提供所有舊護照原件.
照片
1.2寸白底彩色近照3張.
2.照片尺寸要求35×45mm.
3.請在照片背面用鉛筆寫上自己的姓名.
名片
1.2張.
營業執照 1.所在單位為企業單位的申請者,請提供營業執照副本的清晰復印件,用A4紙復印,有年檢記錄,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
機構代碼證 1.所在單位為事業單位的申請者,請提供組織機構代碼證的清晰復印件,用A4紙復印,有年檢記錄,并在復印件上加蓋單位公章.
在職證明 1.在職證明一式兩份,中文一份,英文一份.
2.使用公司正規抬頭紙打印,并加蓋公司紅章.
3.在職證明內容需包括:單位名稱、本人職務及收入、旅行時間、負責人職務、簽字以及電話、傳真,和單位的營業執照/企業機構代碼證號。并需要注明擔保申請人按期回國.
4. 同一單位的申請人必須以名單的形式打在同一份抬頭紙上,而且每人都要提供擔保原件.
5. 如無法提供"在職證明",請提供公司空白抬頭紙4張,并加蓋公司紅章.
邀請函 1.蒙古邀請函原件,需包含以下內容:預計停留期限,目的和行程安排,公司電話,地址,傳真等需邀請公司負責人簽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