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資料:
1、申請人護照有效期需在簽證期過后還至少90天有效。如曾有舊護照請提供。
2、近期半年2寸白底彩色照片4張。
3、個人身份證復印件,必須用身份證原件復印,清晰。全體家庭成員的戶口本每一頁復印件(復印件內容必須清晰)。結婚證復印件(如果已婚)
4、與行程日期相符的機票酒店訂單。如由我社提供,費用另計。如有對方提供接待證明則只需提供機票訂單。
5、申請表一份:申請表可以使用中文填寫(另見我社歐洲簽證表格)
1、邀請函必須原件。邀請函內容包括:申請者的姓名、護照號碼、公司職務、逗留天數、逗留目的、費用誰付、保證其返回中國、聯系方式、負責人簽字。
a、邀請人身份證明:如果是荷蘭公民提供身份證或護照復印件。如果邀請人是居住在荷蘭的非荷蘭籍居民,需提供該邀請人有效護照及在荷蘭居留有效許可證的復印件。
b、擔保書:經荷蘭當地市政廳認證的擔保書原件,(在當地市政廳辦理),擔保書的有效期為三個月,以及該擔保人的經濟狀況證明, 如工資單,近三個月的銀行證明等等。如擔保人在中國居住, 需提供經簽名的擔保書原件(我社可提供樣板)
2、雙方關系證明一份:如是探親,需提供親屬關系證明(原件或公證書)。如是訪友,請提供以前聯系的部分信件,照片合影等。
3、中方英文放假信一份:必需使用公司抬頭紙、蓋公章、負責人簽名。需有可供領館查詢的地址、電話。內容包括:申請人名字、護照號、在公司的職務、入職年限、月收入、假期多長、逗留天數和說明誰承擔費用、保證遵守當地法律按時返回中國。
4、中方公司營業執照副本或單位法人代碼書復印件加蓋公章。個人名片2張:所提供的地址、電話、姓名必須正確真實,可以聯系到本人。
1、財產證明一份:必須有不少于人民幣6萬元或等值貨幣。個人銀行6個月以上歷史消費記錄,清單上必需能看到本人的名字和卡號。存折復印件(必須提供)。銀行存款(包括半年歷史交易記錄和銀行存款證明)、車產、房產、股票等等
2、覆蓋整個旅行的30萬的國際意外醫療保險一份。我公司可以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