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旅游質監所稱旅行社違規操作事實確鑿 難逃處罰
6月30日,7月6日,本報分別以《不購物就是壞游客,出門就要被車撞,浙江國際合作旅行社地接導游惡語傷人》、《我們替浙江光大麗陽旅行社背了黑鍋》為題,連續報道了兩家旅行社涉嫌零團費、擅自增加購物點等問題。報道刊出后,在社會上引起了強烈反響。本報新聞熱線接到相關涉及旅游投訴數百個。同時,此事也引起了杭州市旅游質量監督所的高度重視,該所立即對此展開深入調查。結果表明,本報的相關報道屬實。
然而,與此同時,浙江省國際合作旅行社和浙江光大旅行社的相關人員也是聞風而動,背后做起了“小動作”。
旅行社退還游客團費
前提必須簽字說“滿意”
“記者同志,我可能做了一件對你不利的事情,浙江光大旅行社領隊張啟彬給我
打電話了,說要退給
我團費。但是,他們還要我在一張打印好的紙上簽字。”昨天,臺州籍游客謝保樂焦急地致電本報記者,向記者講述了事情的來龍去脈。
據謝保樂說,本月17日,光大旅行社領隊張啟彬給他打電話,說自從上個月帶團去港澳游被每日商報曝光后,公司就停了他的工作。張領隊用近于哀求的口吻請他高抬貴手,幫他說幾句好話,并且表示還要退還旅游團費。“事實上,在整個港澳游過程中,張領隊對我們還是不錯的。他不應該受到處罰。所以,我就答應他的要求了。但是,等他讓我在一張打印好的紙上簽名時,我就犯難了。”謝保樂說。
記者看到,這張紙上寫著:我們是6月16日至6月20日的港澳游的客人。我們對當初參加的這個港澳團的所有導游以及領隊在內部都是給予肯定的,并且沒有任何意見。對旅行社的行程也表示認可,全程沒有任何關于行程上的問題。關于當初行程外增加的那家盈翠珠寶店,導游事先在車上已經講明,我們表示認可,并同意去參加。另一個巧克力店,也并非導游帶我們進去的,而是我們停車的位置正好在巧克力店旁邊,我們自行進巧克力店參觀。因此,這兩個店都經過我們認可的。特此聲明。以上屬實,材料由本人提供×××簽名。
謝保樂對領隊張啟彬說,這個字不能簽,違背事實真相。簽字恐怕對報社記者不利。領隊張某信誓旦旦地向謝保樂保證:簽這個字只是為了恢復個人工作,絕對不會對報社記者不利。“領隊既然這樣向我保證,我信以為真,就簽字了。但后來我越想越不對勁,就打電話告訴你了。”謝保樂說。
那么,領隊張啟彬是否也讓其他游客簽字、退費了呢?
一位姓唐的游客告訴記者,領隊張某多次給他女兒打電話,也是說工作被暫停了。“后來,領隊張某與另一個人找到我女兒的工作單位,讓我女兒在一張紙上簽了字,然后他們把2200元的旅游團費退給了我們。我問女兒簽了什么字,女兒說沒有注意看內容。女兒剛參加工作,涉世不深。”唐先生說道。
“跟領隊張某一道來的那個女的我認識,是浙江省國際合作旅行社的員工。”游客夏大伯透露道。
退費為何不一視同仁
旅行社老總諱莫如深
旅行社退還游客費用,是旅行社對自己違規操作,侵害了游客正當權益而采取的彌補措施。可以說,態度是積極的,然而,同為游客的記者,卻從未接到旅行社有關退費的電話。從記者掌握的情況來看,旅行社一邊退還費用,一邊違背事實真相,把擅自增加的購物點說成是“經過游客同意”、“巧克力店是自行進去”的,旅行社讓游客簽下違心的字,此舉究竟意欲何為?
昨日下午,記者分別致電浙江省國際合作旅行社有限公司董事長夏德成和浙江光大國際旅游有限公司董事長劉蒙松。夏德成說,他對此并不知情,這件事是手下人辦的。浙江光大國際旅行社的劉蒙松一聽說是每日商報記者,連忙說自己“在開車,不方便接聽電話。”就掛斷了電話。
旅游質監所稱事實確鑿
將對旅行社做出相應處罰
隨后,記者將此事向杭州市旅游
質量監督所反映。一位參與調查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每日商報的報道見報后,旅游質監部門即著手開展調查。由于取證等工作的繁瑣,直到日前才調查清楚。但對于兩家旅行社近日聯合讓游客簽字、退費的事,他稱并不知情。“至于購物點等問題,在訊問的筆錄中已經確認了,現在想改也是于事無補了。但購物點無論是五個還是六個,都超過了規定的數量。”這位工作人員還表示,經過調查,每日商報的相關報道屬實。
重獎征集新聞線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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