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9日,本報刊登了《旅行剛過一半被要求交清團費》一文,游客謝新華等人投訴,寶中旅游江西觀光國際旅行社違反合約,提前要求交清團費,還扣押了他們的行李。昨日,記者獲悉,目前,省旅游局已經作出裁定,旅行社與游客達成賠償協議。
省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向暉告訴記者,游客和旅行社的訴求存在非常大的差距,經過不斷地調解,寶中旅游江西觀光國際旅行社和謝新華等人最終達成賠償協議。經調查,寶中旅游江西觀光國際旅行社在“廬山三日游”過程中旅游服務質量存在違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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