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先生來電反映:自己想開一家旅行社,咨詢審批條件。
答復
濟南市行政審批中心:旅行社成立具備的條件:一、申請設立旅行社,經營國內旅游業務和入境旅游業務的,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一)有固定的經營場所;(二)有必要的營業設施;(三)有不少于30萬元的注冊資本。二、經營場所應當符合下列要求:(一)申請者擁有產權的營業用房,或者申請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營業用房;(二)營業用房應當滿足申請者業務經營的需要。三、營業設施應當至少包括下列設施、設備:(一)兩部以上的直線固定電話;(二)傳真機、復印機;(三)具備與旅游行政管理部門及其他旅游經營者聯網條件的計算機。以上條件需由旅游行政主管部門現場核實。來源生活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