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福建廈門的首批赴臺個人游游客,在旅行社的安排下參觀臺北101大樓。
事 由
2010年5月7日,某報以《內蒙古多家旅行社公開出租部門一些大型旅行社就像收租子的“地主”》為題,反映內蒙古兩家旅行社涉嫌掛靠承包違法問題。
據記者調查,承包一個部門繳納1萬元保證金,承包費為每年1.5萬元,承包人可以對外宣稱是該旅行社的某一部門,各個承包部門業務獨立,旅行社不過問,導致內蒙古旅游市場出現秩序和質量問題。
處 理
該報道刊出后,國家旅游局要求內蒙古自治區旅游局立即對報道中涉及的內蒙古海外、內蒙古中旅掛靠承包問題進行調查。
經查,內蒙古自治區旅游局認定其中一家旅行社掛靠承包事實成立,依據《旅行社條例》第四十七條的規定,對其處以停業整頓一個月的行政處罰。
針對這一現象,內蒙古自治區成立領導小組,于2010年6月10日至10月30日在全區開展“旅行社掛靠承包專項整治”,先后召開會議60余次,檢查旅行社612家,處罰旅行社53家,其中,通報批評9家,停業整頓3家,罰款4家(數額4.4萬元),注銷旅行社31家。通過專項整治,統一了對掛靠承包危害性的認識,建立了防范和打擊掛靠承包制度,掛靠承包現象得到有效遏制。
旅行社掛靠承包現象在全國很多地方都存在,國家旅游局轉發了內蒙古自治區旅游局《整治旅行社掛靠承包經營專項工作方案》,在全國部署治理旅行社部門掛靠承包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