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昨天下午,11名游客在天津中國國際旅行社報名并簽訂旅游合同的游客因為沒有拿到機票而不得不放棄了旅游。直到昨晚,這11名掃興的游客還滯留在機場,并向事后趕來的旅行社負責人討要說法。由于旅行社所提出的違約賠償方案和旅客們所要求的賠償數額相差較大,直到今日凌晨,雙方也沒有達成和解。
旅行社根本沒有訂到機票
在昨晚21時許,本報夜間記者站接到游客王先生打來的電話,稱他們11名游客因為旅行社沒有預訂機票,所以無法啟程。22:30左右,記者趕到天津機場候機大廳,那11名被迫滯留的游客還在和旅行社的負責人討說法。王先生和他的朋友告訴記者,他們在7月26日找到天津國際旅行社,并與該社簽訂11人赴張家界5日游的旅游合同。他們報的是費用較高的“品質旅游團”,交付全款44700元。三天前他們還到該社領取了出團通知,但沒想到昨天下午他們趕到機場領取登機牌時,卻被告知沒有他們的訂票信息。王先生說:“飛機是18:50起飛,我們有人16時就到了機場,但是直到飛機起飛,都沒能拿到機票。”據多名游客講,他們不斷和旅行社聯系,但旅行社的工作人員反復對他們講,要他們耐心等待。與此同時,他們請辦理登機牌的機場工作人員查詢后得知,旅行社所說的航班上根本沒有他們的機票。到18:20左右,旅行社的工作人員才通過電話告知王先生等人,他們根本沒有預訂到機票。
旅行社“對接”不扎實 游客最難受
機票的問題到底出在哪兒?記者在候機大廳向旅行社負責人徐經理詢問其中緣由。徐經理解釋說,問題確實出在旅行社方面。他們旅行社與張家界旅行社合作,由于張家界旅行社沒有資格在天津與游客簽訂合約,所以采用了天津國際旅行社承接游客,再由張家界旅行社天津辦事處負責預訂機票、酒店以及安排行程等。在業內,這種合作方旅行社被稱作“地接社”,他們會在安排好一切后,給組旅游團的旅行社發出一份確認函。徐經理表示,此次機票的問題可能是張家界旅行社天津辦事處在還沒有得到預訂機票確認的時候,就提前發出了確認函。天津國際旅行社方面過于信任這份確認函,也沒有發現問題。由于組團社和地接社的“對接”出現問題,直接導致的就是游客損失。
旅行社游客質疑合同內容是霸王條款
旅行社在協商賠償時,11名游客認為旅行社沒有提前通知這種“意外”情況,所以提出較高的賠償要求。但旅行社方面表示要按合同中的標準,在退還全部旅游費的同時,只賠付全款的20%到30%。游客就此提出,旅游合同內容繁瑣,而且都已經是印制好的,游客在簽訂合同時一般很少注意違約條款,就算仔細看了也沒有辦法提出異議,只能簽字同意。然而真正發生違約時,游客們的旅游計劃泡湯,而且已經安排了假期,20%或30%的違約賠償根本不能讓游客滿意,也不足以讓旅行社“吸取教訓”。其實,對于旅行社的違約處罰并不只是對游客進行賠償,更應該讓旅行社對違約行為產生一種“高度警惕”,但目前旅行社方面的違約處罰力度較小,難以起到讓旅行社在事發前特別重視的作用。采訪中,徐經理稱,他們已經提出在退還旅游費的基礎上,每人賠償1000元,但游客未能同意。直到今日零時,雙方都已經非常疲憊,但仍沒有就違約賠償達成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