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電顯示:日前,我隨旅游團外出旅游,旅行社司機違章超車出了交通事故,造成幾名旅客受傷。我胳膊骨折,花了不少醫藥費,但旅行社只給了我一點所謂的“慰問金”。我要求該旅行社承擔醫療費、誤工費等,對方稱他們是掛靠在某旅游公司名下的,本身沒有旅游經營資質,拒絕賠償。請問我該找誰索賠?徐小姐
附記:湖南一星律師事務所葉翔鋒律師答復,徐小姐可以要求無經營資質的旅行社和被掛靠的旅游公司共同承擔賠償責任。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旅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16條明確規定,旅游經營者準許他人掛靠其名下從事旅游業務,造成旅游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旅游者請求旅游經營者與掛靠人承擔連帶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旅游業經營許可制度的設立,是為了保證讓具有相應資質和健全的經營管理制度的經營主體進入市場。掛靠行為規避了此項制度,使得不具有相應經營條件的主體進入旅游市場,擾亂了管理秩序。因此,被掛靠者應與掛靠者一起承擔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