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充當開發商違規建別墅 “旅游公司是我們政府辦的”
據新華社石家莊7月31日專電 “唐墅壹號”河北省唐山市豐南區一個在建的高檔純獨棟別墅區。近年來,國家多次下令禁止建別墅,為什么這樣一個別墅項目還能堂而皇之地扶搖直上呢?
記者近日調查發現,“唐墅壹號”不僅大片占用耕地,而且征地、審批、建設、銷售各個環節層層涉嫌違法違規。有關利益方想出了種種招數,跟國家政令法規“捉迷藏”,成為部分地方頂風建別墅的典型案例。
截至7月28日,售樓人員說,“唐墅壹號”尚未取得《商品房銷售(預售)許可證》,但已賣出30多套了,每套預交房款30%的預定金。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明確規定,未取得預售許可的商品住房項目,不得進行預售,不得向買受人收取或變相收取定金、預定款等性質的費用。得知記者采訪后,豐南區政府29日拿出了這個許可證,是由唐山市住建局頒發的,而發證日期竟然就是7月28日。
更令人費解的是,“唐墅壹號”的定金不是交給開發商,而是直接交給豐南區財政局。這個樓盤和政府是什么關系呢?
根據售樓人員的指點,記者來到位于豐南區財政局辦公樓913房間的交款地點,發現這里是唐山市豐南區津唐運河生態旅游開發管理有限公司的財務審計部。“唐墅壹號”的各種許可證上所寫的建設單位都是“唐山建功置業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那建功置業跟這個旅游公司又是什么關系?真讓人如入迷宮。
旅游公司財務審計部的張姓部長說:“這個房子是咱們政府開發的,沒有讓他們開發商開發。但是政府沒有開發資質,就是領導跟建功置業一說,借助他們的資質。實事求是地說,就是這么一碼事兒。”
記者問:“為什么不讓開發商開發呢?”
張部長答:“我們開發比開發商開發更有優越性。如果讓開發商去運作,這個"唐墅壹號"批不下來,現在對別墅(卡得)很嚴。”
“可是為什么又向旅游公司交定金呢?”
張部長一語道破迷津:“旅游公司董事長董秀峰就是我們財政局長,我們收錢就等于財政局收錢。”
記者轉而詢問豐南區副區長王玉國:“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得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中央紀委、國務院也都嚴令禁止這種兼職行為,情節嚴重的可以開除。這些規定你們知道嗎?”
王玉國說:“旅游公司是我們政府辦的。”
記者又問:“政府直接充當開發商謀利,"紅頂商人"既當裁判員又當運動員,你怎么看呢?”
王玉國沒有作答,而是說:“豐南是開發打造一塊生態旅游景區,政府也得有收益。我們是"經營城市",先把景觀打造好了,然后開發建設,資源、土地都升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