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執下打傷旅游團友,一周后若無其事返港,被香港警方一舉拿下……內地某旅行社一名領隊,2011年7月11日帶團赴港旅游,期間因刻意縮短觀光時間、趕場購物與團員發生爭執,揮拳將一名46歲團員打傷,事后隨即離港返深,遭到香港警方追緝。34歲徐姓領隊18日,也就是事發一周后,若無其事地從落馬洲口岸返港時,被入境處職員發現,及時通知警方將其拘捕。該男子20日在香港九龍城裁判法院上庭,當值法官認為被告在港未有規定住所,有可能畏罪潛逃,因此不予保釋,擇日開庭應訊。
立案通緝 香港警方行動迅速
2011年7月11日一早,在珠海居住的文先生,協同家人親戚四人,由深圳出發赴香港,參加深圳某深圳旅行社組辦的兩天一夜香港“觀光游”。這次行程包括黃大仙祠、星光大道、會展中心、金紫荊廣場、太平山頂、淺水灣等名勝,而知名的免稅品店“DFS”也赫然列入行程中。
當日上午,文先生一行60名游客,先到黃大仙祠堂游覽參觀,20多分鐘后被相繼帶往禮品店和金店。午飯后,全團游客再轉到位于尖沙咀的“星光大道”游覽。剛剛過了20多分鐘,內地男領隊和香港女導游就急急招呼眾人上車,再行前往免稅店購物。途中,文先生與男領隊就觀光時間與行程單不符發生爭執,載客大巴遂停至九龍加連威老道100號“港晶中心”門前。這時男領隊竟致電友人幫忙,更親手將文先生打傷,其后離開現場返回深圳。
事發后,傷者及時報警求助。香港警方多次致電男領隊,均未取得聯系,遂發令通緝。特區入境處再將其列入“不受歡迎人士”名單。奇怪的是,涉案領隊似乎對事件后果懵懂不知。事情過了一個禮拜,徐某以為平安無事,選擇從落馬洲口岸入境香港,入境處職員及時通知警方將其拘捕。
未獲投訴 香港地接社不違規
涉案的男領隊,雖居于深圳,2007年以來,每年有一半時間在香港,持有工作簽注。打人事件發生次日,負責地接的香港海外國際旅游有限公司負責人向深圳方的旅行社反映事件,希望他們對工作人員加強監管,避免再發生類似事件。有報道指,遇襲游客愿意接受賠償,低調處理事件。該旅行團隨后完成余下行程,返回內地。
雖然此前先后發生過香港惡導游辱罵內地游客的事件,但領隊襲擊團員,實屬罕見,不可接受。香港旅游業議會總干事董耀中指出。香港地接社方面,也向旅游業議會提交報告,指現場有香港“持牌”導游跟隨,運作上符合行業規定,主管部門暫未發現有違規之處。由于涉及到深圳的旅行社,香港旅議會又再向深圳市文體旅游局通報事件詳情。
根據香港旅游業議會提供的資料,打人男領隊所在的內地旅行社此前已多次涉及同類事件,有消息指,該旅行社已將涉案領隊除名。記者就此事件向公司求證,公司負責人回復說,正在配合主管部門調查事件,暫未有結果。
雖然有惡導游阿珍、阿蓉的先例,今年前四個月,香港旅游業議會收到的內地旅客投訴還是同比下降了30%,董耀中認為,旅游業議會在農歷新年推出“一團一導游”、記分制等十招加強市場規管,目前已收到實效。
仔細比對 行程選擇忌貪便宜
遭毆傷游客家住珠海,此前雖然已來港多次,但還是認為參團的食住費會較自由行便宜,便與妻子、兩女和外甥共花3600多元報名參加香港兩日一夜團,人均花費700多元。旅游合同中,雖講明非購物團,但旅行社在操作時明顯違規。董耀中指出,內地客人來港旅游,要對旅游行程和內容了然于胸,切勿貪圖便宜,上了“黑旅行社”的當。
香港中國旅行社發言人吳熹安認為,每人700多元的團費,從成本上考慮,即使在香港的旅游淡季,扣除交通、餐飲、住宿等花費,再有盈余的可能性不大。若該團收費低于成本,就是典型的“負團費”,公司的利潤、領隊和導游的薪水就需要從游客購物花費中提成,這是領隊強逼游客購物的主因。
因地緣問題,臨近港澳的大城市成為“負團費、零團費”香港游的大本營。沒有出境游經營權的內地旅行社收客后,直接在深圳等地散拼,客人在此拼湊成團,而承接散拼團的旅行社領隊通常缺失責任心,游客的利益當然得不到保障,“這是問題的關鍵!”從業15年得香港資深導游王先生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