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旅游局日前發布了《內地赴港團體游游客須知》(以下簡稱《須知》),昨日,商報記者采訪了海口幾家省內旅行社,部分旅行社認為,《內地赴港團體游游客須知》的發布必然會打擊零負團費市場。業內人士提醒,赴港游客在港購買商品不滿意,可以通過省內旅行社代退。
《須知》提醒游客要慎選旅行社,同時要求香港地接旅行社應持有香港特區政府發予的牌照。非特別原因,導游不可改變行程表行程。《須知》規定,游客在港可自由選擇是否購物,旅行社、商鋪或導游不得以任何形式強迫游客消費。游客如在旅游業會登記的店鋪內購物后不滿意,可于購貨日起計6個月內提出退貨要求,如貨品沒有損壞或因使用而導致損耗,就可獲全數退款。游客可以憑單據正本和符合退貨要求的貨品聯絡商店辦理退貨。
“游客一定要保留好相關的購物憑證,而且要保證貨品沒有損壞或因使用而導致損耗,才可獲得全額退款。”省內一旅行社人士提醒游客更好地保障自己的消費權益,“游客可以通過我省旅行社代退獲得全額退款。”這位人士說道。
據了解,《須知》發布對正規旅行社的香港游并沒有任何影響,主要打擊零負團費市場。“《須知》將保護游客權益的規定向全社會公布后,肯定會對零負團費現象產生更大的約束力。”海南豪陽國旅副總經理何鵬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