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竟把小費標準強制寫進合同,飛機上也要照付小費,每人每天8歐元,不付小費就不準上飛機!這未免太欺負人了!”昨晚,讀者張先生致電本報962288新聞熱線,投訴深圳市海外國際旅行社上海分公司小費收得“有水分”,雖說是11天境外游,但其實只呆了9天,搞不明白剩余那2天飛機上的小費,到底給了誰?
不付小費不準上飛機
今年6月,張先生和妻子通過悠哉旅游網(wǎng),找到深圳市海外國際旅行社,報名參加了歐洲旅行。他和旅行社簽署了合同,旅行將于6月21日開始,為期11天。記者看到張先生發(fā)過來的出團通知書,上面寫著這么一句話:“歐洲有付小費的習慣,請自覺付小費,標準如下:每人每天支付小費共8歐元。”旅行社解釋,小費合計每人88歐元,他們會在出發(fā)時一次性代收。
對于付小費,張先生可以接受,但他無法理解的是,盡管說是11天歐洲游,但第一天和最后一天基本上都在飛機上度過,沒有當?shù)貙в魏退緳C提供的服務項目。
“按照旅行社的說法,小費是給導游和司機的,如果是這樣的話,那么小費就不應該是11天而是9天!”張先生這樣說道。
給小費應是自愿行為
記者致電深圳市海外國際旅行社,工作人員表示,出境游收取小費是國際慣例,所以在飛機上也照收不誤。“幾萬元的旅行費都交了,還在乎這幾個小費?”
昨天下午,記者致電上海市旅游質(zhì)量監(jiān)督署,工作人員稱,該不該給小費,給多少小費,那是游客自愿行為。
強制收費屬霸王條款
在近期上海市消保委開展的“霸王條款”征集活動中,旅游是消費者反映集中的行業(yè)之一。比如收取小費,如果游程中的某一天沒有導游的出現(xiàn)和司機的駕駛,就不應當收取相應小費;如果只有導游沒有司機或者只有司機沒有導游,就只能收取一半的小費;如果只有半天活動,即半天沒有導游和司機的,就只能收取半天的小費。像深圳市海外國際旅行社上海分社這么收取小費的做法明顯欠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