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保旅行社責任險賠付責任更寬了,是否游客就不需要額外購買個人意外險了?專家提醒說,現在尚未100%覆蓋到全部旅行社;另外,說到底旅行社責任險也是為旅行社轉嫁風險的一個險種,安全起見,游客出游最好還是加保個人的意外險。
暑期旅游旺季來臨,精明的消費者發現,如今旅行社責任險已不都是以往的簡單粗放,而是更加人性化:在中高端旅行社中,該險已將交通事故、食物中毒、精神賠償、旅行延誤等首次納入主險保障;深圳“攀巖”等高危行為也保障。記者了解到,這種新變化是去年國家旅游局、中國保監會實施“旅行社責任保險全國統保示范項目”后出現的。
江泰保險經紀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副總經理袁輝介紹,為更好保障消費者利益,2010年開始旅行社責任險實行全國統保,并首次引入經紀公司代理。據了解,統保產品系參考國際經驗重新研發,并由中國人保等6家公司共同承保,在市場上與非統保產品一起供旅行社選擇投保。據不完全統計,江蘇現在已有40%的旅行社選擇統保產品。
統保與非統保產品相比,有以下幾點變化:首先將交通意外和食物中毒納入主險保障,而以往這些屬于附加險范圍。袁輝解釋,這既是參考了國際經驗,另是因為近年數據顯示:旅游事故80%系交通意外和食物中毒導致。其次,不管是旅行社有責還是無責產生的旅行延誤,統保責任險都將賠付,區別在于有責的是主險,無責的是附加險。而在以往,無責的延誤旅行社責任險是不賠的。“這也是考慮到近年來自然災害導致的旅行延誤有增多趨勢。”袁輝解釋說。另一個“亮點”還在于:只要是旅行社安排的合法合規項目,哪怕是攀巖這樣的普通意外險不賠的“高危”項目,新的統保產品也賠。此外,統保產品還將醫療費用的賠付從原來一般按20%比例提高至與死亡限額同等賠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