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國家旅游局召集相關省市旅游局分管局長、質管處長、赴臺旅游組團社總經理和業務經理,會同公安部和國臺辦在北京舉辦了“第二批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旅游試點培訓會”,標志著第二批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旅游試點工作正式啟動,我省成都居民赴臺個人旅游試點工作也于4月28日正式開始。
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旅游,是中央進一步推進海峽兩岸民眾交往的重要舉措,是赴臺旅游的重要組成部分。自2011年6月28日啟動第一批赴臺個人游試點以來,北京、上海和廈門三個試點城市已有5.7萬多名居民通過個人游方式,實現了對祖國寶島的自助體驗旅游。赴臺個人游在兩岸關系發展中,已呈現出“有利于促進赴臺旅游個性化、多樣化發展,有利于兩岸民眾的相互了解和民間交流,有利于擴大旅游綜合效益,促進兩岸關系發展”的作用。
根據國家旅游局《關于開展第二批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個人旅游試點事項的通知》規定,第二批赴臺個人游第一階段試點的六個城市是天津、南京、杭州、廣州、重慶、成都。這些城市的居民,要申請赴臺個人旅游,必須具有當地正式戶籍;應向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及個人旅游簽注;之后委托本城市指定經營大陸居民赴臺灣旅游業務的旅行社,經臺灣有接待大陸居民赴臺灣旅游資質的旅行社,向臺灣相關機構申請、代辦入臺相關出入境手續。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旅游,可委托本城市指定經營大陸居民赴臺旅游業務的旅行社代辦代訂機票、住宿和在臺灣旅游行程安排,也可以自行辦理。赴臺個人旅游,應嚴格遵守《大陸居民赴臺灣地區個人旅游注意事項》,在臺灣的停留時間,自入境次日起不超過15天,如無正當理由在臺灣非法逾期停留且情節嚴重的,將被遣返,還將由兩岸相關機構依法處理。第二批第一階段實施的六個城市的公安機關于4月28日開始受理當地居民的赴臺個人旅游申請。
目前四川省指定經營大陸居民赴臺旅游業務的旅行社有六家:四川熊貓國際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康輝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海外旅游公司、四川省和幫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四川省中國青年旅行社、成都市中國青年旅行社。成都市居民要申請赴臺個人旅游,包括代辦代訂機票、住宿和在臺灣旅游行程安排,按規定只能委托這六家旅行社申請代辦入臺相關出入境手續。除上述六家旅行社之外,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準擅自開展大陸居民赴臺個人旅游相關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