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十一黃金周旅游,如何選擇正規的旅行社?
2011十一黃金周即將來臨,有很多人會選擇外出旅游來度過這七天的長假,那么,在選擇旅行社的時候,應該注意哪些方面?如何選擇正規的旅行社以保證自己的權益? 9月24日上午,大連市旅游局大連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副所長曲春智、大連市旅游局質量規范與管理處副處長張宏勝、大連市旅游局質量規范與管理處所員嚴軍做客天健網行風熱線,就“加強旅行社監督管理,維護旅游者合法權益”的話題,回答網友提問。
問題:想給父母報一個旅游團,但看了幾家覺得雖然每家的服務、景點都差不多,可是費用卻不同。我擔心選擇一個不正規的旅行社,不僅影響父母游玩的心情,如果再發生什么沖突就不好了。應該從哪幾個方面選擇正規的旅行社呢?
答復:這位網友您好,選擇正規旅行社應該注意以下幾個方面:一、到實地看真偽。旅游法規規定,旅行社的設立必須要有固定的營業場所,在經營場所的顯要位置應懸掛《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營業執照》。游客在進行旅游咨詢或辦理旅游業務時,可實地考察,查驗“一證”、“一照”。二、上網站辨虛實。大連市旅游局網站(www.dltour.gov.cn)中詳盡的錄入了我市最新的旅行社名錄,游客可登陸網站,選擇正規旅行社。游客還可通過我市旅游局網站,了解旅行社的誠信和信譽等級等情況。三、看清經營范圍。不是所有旅行社都可以經營出境旅游業務、邊境旅游業務或赴臺灣地區旅游業務,游客在選擇旅行社時,應認真查看《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和《工商營業執照》中所確定的經營范圍,確保游客的合法權益得到有效保護。
問題:十一黃金周是旅游旺季,很多人要跟旅行社出游。那么,我們與旅行社訂立旅游合同時,需要重點約定哪些內容?
答復:這位網友您好,《旅行社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旅行社為旅游者提供服務,應當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并載明下列事項:(一)旅行社的名稱及其經營范圍、地址、聯系電話和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編號;(二)旅行社經辦人的姓名、聯系電話;(三)簽約地點和日期;(四)旅游行程的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五)旅游行程中交通、住宿、餐飲服務安排及其標準;(六)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游覽項目的具體內容及時間;(七)旅游者自由活動的時間和次數;(八)旅游者應當交納的旅游費用及交納方式;(九)旅行社安排的購物次數、停留時間及購物場所的名稱;(十)需要旅游者另行付費的游覽項目及價格;(十一)解除或者變更合同的條件和提前通知的期限;(十二)違反合同的糾紛解決機制及應當承擔的責任;(十三)旅游服務監督、投訴電話;(十四)雙方協商一致的其他內容。重點應該約的內容有,出發地、途經地和目的地,旅行社統一安排的旅游項目及游覽時間,住宿餐飲的標準,自費項目數量、名稱及價格,參加購物的次數等,當然還有總的旅游費用。合同中的旅游行程表作為旅游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旅游產品內容的約定。游客除了認真閱讀之外,還應詳細詢問旅游線路的具體情況,以免產生誤解。在交完旅游費用以后,應當向旅行社索要正規發票。出境游要明確領隊。
問題:報團旅游的時候經常會有一些自費項目,部分成員參與,而剩下的人就在一旁陪同等待,這樣的做法合理嗎?
答復:這位網友您好,如果是合同之外的自費項目,那么這種做法是不合理的。按照《旅行社服務質量賠償標準》第十條規定,未經旅游者簽字確認,擅自安排合同約定以外的用餐、娛樂、醫療保健、參觀等另付費項目的,旅行社應承擔另行付費項目的費用。
問題:我想找旅行社跟團出游,但是看到街面有很多旅行社門市部,這些門市部和旅行社有什么區別?我在這些門市部報名旅游是否可行?
答復:這位網友您好,旅行社門市部和旅行社還是有較大區別的。旅行社門市部也就是我們統稱的服務網點,業務經營范圍是:為設立旅行社招徠旅游者;為旅游者提供旅游咨詢、旅游活動設計服務;以旅行社的名義與旅游者簽訂旅游合同;僅為旅游者提供代訂公共交通客票、交通工具、住宿、會務、餐飲、景點門票等單項旅游服務,但不得代辦出境、入境、簽證等手續,從事該項旅游業務的,還應當符合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登記注冊范圍;不得組織、接待旅游者,并為其安排交通、住宿、餐飲、觀光游覽、休閑度假、導游、領隊等團隊旅游服務。如果是旅行社的正規門市部,游客可以選擇在那里報名,旅游合同應該加蓋設立社的公章或者合同專用章。
問題:如何鑒別旅行社提供的旅游線路的優劣?
答復:游客不僅要憑口碑、信譽、實力、規模等來選擇旅行社,還要看旅游線路背后所包含的內容和服務,切忌“越便宜越好”的消費誤區。游客只有將旅游產品的價格與旅游產品的具體內容結合起來才是理性的選擇。旅游的費用一般由以下七項組成:交通費、住宿費、用餐費、景點門票費、導游服務費、旅游保險費和其他旅游過程中要發生的直接費用,即旅游綜合服務費。游客在報名時一定要問清收費價格中包括哪些部分,還有哪些需要自理。
在此,特別提示以下內容:
不要相信火車站附近攬客的忽悠。火車站附近閑散人員多以提供住宿,兜售低價景點門票為誘餌,打著旅行社工作人員的旗號,到處騙取外地游客錢財。
不要相信樓道內張貼的野廣告。樓道內張貼的旅游廣告,多數號稱能提供免費或低價旅游,實際是一些不法分子假冒xx公司名義銷售保健品或兜售其他商品。
不要輕信網絡上的一些所謂旅行社。網絡上的部分旅游網站和旅游廣告是由未取得合法資質的單位或個人發布的,他們往往沒有固定經營場所,靠虛假宣傳,欺騙網民和游客。
不要輕信街邊或小巷發放的拜佛專線廣告傳單,這些廣告及組織者均以低價欺騙那些從事拜佛活動的市民,上車后就會強制另加費用,并高價收取香火錢。
不要盲目購物。在外地或境外旅游,盡量不要購買高價、貴重物品,尤其在購買珠寶等奢侈品時應格外謹慎。
問題:聽說旅行社都有責任險,游客還有必要購買其它保險嗎?
答復:旅行社責任保險只是針對因旅行社的責任造成的賠償,它不能涵蓋游客在旅游期間發生的所有意外事故。為使游客在遭遇意外事故后,其利益受到最大程度的保護,游客在出游前最好為自己購買一份旅游意外保險,并了解清楚保險的范圍、保額等相關內容,保留好保險單或將個人保險寫進合同中。
問題:“十一”黃金周就要到了,市民到境外去旅游這方面要注意些什么?
答復:一要選擇信譽好、有出境資質的旅行社。剛才說到這個問題,首先要確認旅行社的經營范圍,看是否有營業執照和國家旅游局授予的出境游資格。出境旅游不要選擇其它中介公司和咨詢公司。
二要簽訂由國家旅游局統一制定的《中國公民出境旅游合同》,一定要明確各項服務標準和價格,包括旅游線路、餐飲安排、自費景點、停留時間、購物次數、違約責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等,以書面合同來確認和保護自己的權益。在此還要提醒消費者要注意索要并保存好各種相關證據,作為今后維權的憑據。
三要做好必要的準備。比如,了解目的地國家的自然地理和文化等情況。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天氣情況。攜帶合適的衣物,雨具等。攜帶筆記本電腦、數碼相機、手機等電器的,要了解當地電源插座的型號和電壓情況,攜帶合適的充電器。最好帶上藥品包,除了自己的常用藥品外,還應備一點兒治療感冒、退燒、止瀉等常用藥品,以及創可貼等,備應急之用。購買旅游個人意外傷害保險。
四要注意做到文明出游。要注重文明禮儀,保持民族尊嚴;要注意講究衛生,愛護環境;衣著要得體,保證秩序,不亂插隊,特別注意不要大聲喧嘩;要保證做到女士優先,禮貌謙讓;要潔身自好,不要參與賭博色情等有害身心和有損尊嚴的娛樂活動;出行前要詳細了解目的地的習俗禁忌,不能冒犯。境外旅游過程中遇到疑難問題,可以咨詢中國駐當地的使領館。
問題:現在有的旅行社對老年人或小孩兒參團旅游要多收一些費用,理由是老年人和小孩兒的消費水平低。旅行社可以這樣做么?
答復:這位網友您好,《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中規定:旅行社不得由于旅游者存在的年齡或者職業上的差異提出附加費用。2010年11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旅游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中再次強調,在同一旅游行程中,旅游經營者提供相同服務,不得因旅游者的年齡、職業等差異而增收費用。
問題:我是在大連參加旅行社組織的華東五市旅游,由上海旅行社接待的,旅游服務質量問題發生在南京,這種情況該向哪兒投訴?
答復:這位網友您好,按照《旅游投訴處理辦法》第五條規定“旅游投訴由旅游合同簽訂地或者被投訴人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旅游投訴處理機構管轄”。按照您反映的情況,旅游合同是與大連組團旅行社簽訂的,整個旅游行程是由上海旅行社接待的,旅游服務質量問題發生在南京。所以,您可以向上海旅游質監執法機構投訴,也可以向我市旅游質監執法機構投訴。
問題:我今年報了一個去三亞旅游的團,到了當地,導游就把我們和山東的一個團拼到了一起,游玩的景點也與當初宣傳的有出入,并且吃飯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