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在符合退稅條件的情況下,退稅流程如下:
1. 在辦理行李托運前,必須在國際機場(如素萬那普,廊曼,清邁,普吉,合艾,烏塔堡,甲米,蘇梅)給海關出示相關資料(退稅單,原始發票和購買品)并在退稅表上蓋章
2. 旅客在通過出入境管理之后,到退稅辦公室遞交護照,退稅單和原始發票,領取退還的稅款
3. 貴重物品,如單件價值10,000泰銖以上的珠寶,黃金,手表,眼鏡,和鋼筆等需要給稅務工作人員再出示檢查一次
4. 如果退還金額超過30,000泰銖,將以匯票或信用卡形式支付。
5. 如果您很匆忙,在經過全部的海關和稅務工作人員檢查之后,可以把退稅單和原始發票放入退稅辦公室之前的箱子里或郵寄至以下地址:VAT Refund for Tourist Office The Revenue Department of Thailand 90 Phaholyothin 7, Phayathai, Bangkok 10400, Thai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