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時節雨紛紛”每年公歷4月5日前后,太陽到達黃經15°時開始的一天,即為清明。這時,風和日麗,桃紅柳綠。大地回春。作為節氣,清明一到,全省農村便進入農事大忙季節。
作為節日,清明節與寒食節關系密切。寒食在清明的前一天,據傳是為了紀念春秋時晉國的忠臣介子推。因為寒食與清明節前后相繼,所以古人常將寒食節的活動延續到清明,久而久之,寒食與清明便沒有了嚴格的區別。在福建,寒食節即與清明節同義,因此,各地舊方志少有寒食節的記載。
掃墓祀祖是清明節的主要活動。在,掃墓的具體時間各地略有差異。福州一帶及邵武、光澤等地,祭掃的時間是清明至谷雨之間。在光澤縣,“祭期清明,速行必誠必信,例不延過谷雨。諺云:‘過了谷雨閉墓門’,蓋言怠緩愆期,雖祭不享也。”(清·乾隆《光澤縣志》卷4《輿地志·風俗》)泉州、晉江、漳州、廈門一帶,是在清明節的前十天與后十天;長泰是整個三月份;而羅源、順昌等地,則可延至立夏。也有特殊的,南安縣石井一帶民間是在“上已節”掃墓,而不能在清明節進行。據傳當年鄭成功舉抗清義旗時,曾駐兵故鄉南安石井。一天,他見全村男女老少上山,不知何故,一問才知道清明到了,人們上山掃墓。鄭成功聽著“清明”二字,心中很不是滋味。他想道:我要反清復明,豈容“清”置于“明”之上?于是下令族人廢止清明祀祖掃墓,改在上已節進行。此后便成為定例,流傳至今。
掃墓的一般程序是:先清理亂草雜木及雨后沖積的泥沙,并培土加固,開溝理水;接著在墓上或四周“壓紙”,用紅漆或蛋白加朱砂重描墓碑銘文,并在墓前擺設供品,點燃香燭,全家祭拜,最后焚燒紙錢,燃放鞭炮。供品一般是三牲、米粿、糍、酒之類。隆重的不僅供品豐盛(有的以全豬為祭品),而且還奏樂、宣讀祭文。在長汀,掃墓時若有牧童等在附近,要分米粿或零錢給他們。有的將米粿切成許多小塊,撒在祖墓四周,稱為“敬山神”。在上杭,有的在祭完墓之后,就墓地筑灶,搭帳棚于墓上,聚飲其中。間有邀請親友者,互相勸酬,日暮始歸。古田、屏南、霞浦等地,掃完墓后還植樹。而祭掃后折柳(也稱插柳,指帶回插于門上或屋檐等處,也有些地方如福州多折松枝,泉州等地,多折杜鵑花)之俗,則全省流行。據說清明插柳能除災去邪,俗稱“辟邪”。龍巖有句諺語:“清明不插柳,后世變豬牯(公豬)”;福州的俗語是“清明不插柳,死在黃巢手”;更為流行的則是:“清明不插柳,死了變黃狗”。
在漳州,掃墓有兩種形式:一種稱“巡墓”,即在墓區除草添土、壓紙錢、燒楮錠,以糕餅供祭,儀式比較簡單;另一種稱“培墓”,即新筑之墓,要連續三年擇定吉日(在清明前后),備上三牲或五牲祭掃。“培墓”禮儀較繁,除了祭拜之外,有的還要痛哭致哀,供品也較豐盛,其中必須要有一盤甜糯米糕,有祈求祖先庇佑,日子過得甜美的意思。 福建文化
閩南一帶,還有“哭墓”之俗。有的婦女因丈夫早逝或兒子夭殤,清明這天到墓前痛哭。哭墓以語言表達,且成音韻,有訴苦、有思念,聞之催人淚下。在詔安,凡是家里有人去世未滿周年的,以清明日為掃墓哭墓的日子,稱為“做新清明”。
在民間,有以某支伯叔堂侄為宗系的“柱祭”,及以一宗族、一姓氏為單位的“宗祭”、“姓祭”。此類掃墓活動往往規模很大,尤其是“宗祭”、“姓祭”,糜費更巨。在浦城,清明掃墓歸,“世家更就宗祠祭饗。祭畢,合族馂食。”(清·嘉慶《浦城縣志》卷6《風俗》)在光澤,“清明節登山祭掃先塋,辟荊棘,整墳墓,標掛楮白,陳設秈糍牲醪肴核,率族拜奠。”(清·乾隆《光澤縣志》卷4《輿地志·風俗》)在泰寧,按舊俗清明除了每家各自上墳掃墓外,凡有醮田產業收入的族系或房系,則集中全族或全房的老少,會齊祭祠堂、吃清明酒。同時,從遠到近一個不漏地祭掃祖墳。醮田多的富族,還按人口每人分給豬肉。在政和,有的族、房(甚至個人)把全豬扛到墓前為祭品,這種豬肉俗稱“登山肉”。祭完之后,凡參加祭掃儀式的人每人分肉一斤,包括懷中的嬰兒也有一份。
除祭掃祖先墳墓外,有些地區還祭公墓。在長汀,祭掃公墓是祭祀本縣先賢名士;還有“醮義冢”或“醮厲壇”的,即祭掃野墳,以賑濟幽孤。永定有在清明日備香、紙、米粿等公祭義冢的習俗,為無主游魂祭掃,俗稱“施清明”。
清明節期間,各地都有頗具本地特色的應時食品。福州有“菠菠粿”,是用“菠菠”(一種植物)葉子擠汁,和上“米米齊”(福州方言,即將米磨成漿后再榨干水)制成。連江、漳平一帶用的是艾葉。泉州、晉江、南安一帶則有清明吃“潤菜餅”的習俗。“潤菜餅”如春卷,先以面粉烤成圓而薄的潤餅皮,然后將紅蘿卜、炒米粉、海蠣煎、豆干條、豬肉皮等混合烹煮。祭墓時,這大雜燴便是供品之一。祭畢,便以餅皮襄卷大雜燴成圓筒形,雙手捧而食之。后來,這種“潤菜餅”,也推廣用于端午等其他節日及祖先忌辰。在漳州、詔安、漳浦一帶地區,清明吃“薄餅”,實際與泉州“潤菜餅”相同,不過有的地方用料更考究,添加諸如對蝦仁、炸目魚干、雞鴨肉絲、香菇絲等。此外,還有吃炸春卷的習慣。南平、尤溪、大田等地以青樹葉和術米(糯米)做成飯團食用,福鼎等地則做青飯。龍巖、連城、沙縣等,更多的是做“清明粿”,這是取艾葉或苧葉和米制成,有的還包了餡,頗為精致。這些也都是節日必不可少的供品。
踏青是清明的另一重要活動。清明時節,春光爛漫,景色宜人,正是郊游的好時光。清明踏青之俗古代從中原傳入。福建清代百一居士《壺天錄》說:“閩中以二月二日為踏青節。今人均以清明,不以二日。”乾隆版《龍溪縣志》“風俗”(卷10)記載,清明日“閭巷婦女或盛服靚妝,出郭而隊行。”道光版《廈門志》“歲時”(卷15)載:清明時,“婦人亦出郊展墓踏青,采新麥簪之。”以上二志所記,是婦女踏青的情況,道光版《漳平縣志》“輿地”(卷1)記載了另一類人:“騷人逸夫筇躡屐,就豐樹下藉草銜杯,謂之踏青。”民國版《龍巖縣志》“禮俗志”(卷21)記的又是一種情況,清明時“不奠墓者,亦散步郊外,名曰踏青。”
此外,在武平,舊俗以清明為耕牛的生日。凡有耕牛者,清明停止耕作,并給牛喂以雞蛋、黃酒。在大田的一些農村,婚后久未生育的女人,在清明前一天返回娘家,母親給女兒頭上插一朵花,并做一個布娃娃讓女兒抱回夫家,寓意抱回一個孩子,以后便能生育了。
清明有許多習俗保留至今。清明掃墓,慎終追遠,崇德報功,是民間的優良傳統。其中一些陋習,今已大多淘汰。現在,每逢清明,人們懷著崇敬的心情,祭掃革命烈士墓,緬懷先烈的光輝業績,追念先烈的獻身精神,更賦予清明以新的意義。清明踏青更為青年人所喜歡。學校師生,各級青年組織,往往在清明前后結隊郊游(或稱春游),既賞心悅目,又陶冶情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