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是的傳統節日,也是全國大部分地方的傳統節日,農歷十二月的最后一夜,舊的一年至此而除,第二天即換為新歲,故稱“除夕”,又叫“除夜”、“大年夜”等。福州地區還稱除夕為“大節夜”、“做年”、“三十盲脯”(方言,“盲脯”即夜),閩南一帶又稱“年兜夜”、“廿九暝”(因除夕常是十二月廿九日),莆仙一帶則稱“做歲”。
除夕是一年中最后一個節日,福建民間極為重視,人們以種種方式寄托著對新一年的希望與祈求,因此形成了特有的習俗。
自十二月二十四祭灶之后,福建民間便進入“年兜”(“兜”即“底”,指巳近年底除夕,在閩西北一帶,亦稱“年假”)。家家戶戶除了繼續做衛生、灑掃庭院之外,都在忙于置辦各種年貨,特別是準備節日的食物,宰三牲、舂米粿、蒸年糕、炸油糕,等等。因為有些食品要吃到初三或初五,而其中的米粿、年糕等則要吃到元宵節甚至更長時間,因此一般都準備得很多。舊時,置辦年貨頗多講究。在將樂,要先宰雞而后宰鴨。“雞”與“吉”諧音,“鴨”則與“押”諧音,有“在押”之嫌,人多厭惡。所以,大人不喜歡小孩亂說“宰鴨”。婦女們給雞拔毛時,要留三根尾毛,意思是有頭有尾。煮雞時隨水溫的增高要使雞頭成“之”字形”。頭與背連成一線成昂首狀,兩腿往后伸直,美其名曰:“金雞報曉”。雞未全熟就取出放在大盆中,外置一碗雞血(將樂方言“血”與“發”諧音),供祀神祭祖用。在漳平,凡在這一年中有親人去世的家庭,喪服在身,自已不能置辦年貨,必須由姑母、嫁出的姐妹、女兒或者舅父、岳父、媳婦的娘家等姻親送來年貨。這些年貨要估價付款,類似于代買,不能白拿,此俗至今還在流行,只不過已經簡化為送年糕而已。此外,親戚之間還互相饋送過年禮物,稱“饋歲”。尤其是出嫁的女兒,年關之前得向父母送年禮,俗稱“送年”、“分年”。
除夕夜之前,必須換春聯、年畫。春聯又稱“春貼”、“門貼”、“桃符”。
春聯對仗工整、平仄協調,意境和諧,字詞精煉,以行、楷、草、隸、篆各種字體書寫于紅紙,張貼在門戶上。但在莆仙民間,春聯卻是一截白一截紅,稱“白額紅聯”。相傳清兵入關南下后濫殺無辜,罹難家屬辦喪事時,皆在門上貼白色聯以吊亡魂。時值年關,清廷為粉飾太平,強令百姓過春節時一律貼上紅聯。不屈的人們貼紅聯時盡往低處挪,有意讓原來留在門框上的白聯露出一小截,以示胸有積怨,心有余哀。后人感此氣節,仿而效之,衍成風尚?,F在,即使許多新居用油漆在門戶上制成永久性春聯,但還有不少人家仍然刷上一截白漆聯頭。在上杭、永定,除了春聯之外,又以紅黃紙條為門簾紙,掛門榜上,俗謂為吊岳飛之舉。在龍巖,門框上也要貼3~7張(一般為單數)紅紙條,在家畜、家禽的圈欄上也要貼一張。在詔安,灶上貼“春”字,窗上貼“福”字,豬圈牛欄貼“六畜興旺”、谷倉貼“五谷豐登”。在永定,得把舊聯洗凈后,才能再貼新聯,以表示除舊布新,一年勝于一年,但只有糧倉門聯例外,不能洗刷,一年年層層迭迭地貼上,以示糧食“陳”年有余。在建寧,還得在神座、門上及家用器具上貼“利市錢”(即用紅紙鑿成外圓內方形似古制錢的紙條,居喪之家用的是藍色紙)。光澤民間類似此俗,“色箋鏤鑿錢文,或花草人物,遍貼門庭,謂之‘歲錢’,以著更新華彩之意”(清•乾隆《光澤縣志》卷4《輿地•風俗》)。福安、霞浦及長汀一帶,則有在屋內各器具,諸如櫥、桌、椅、梯、箱、灶等上貼紅紙條的習俗。長汀貼這種紅紙條叫“封歲”。
年畫則多是神像及內容為“五谷豐登”、壽翁、壽桃之類表示吉慶的圖畫。神像則有正神、財神、灶神以及捉鬼的鐘馗、持大刀的關公等等。換春聯、年畫的時間有的在做完衛生之后,有的在除夕的上午、當夜,少數地方在開正后。現在,春聯、年畫的內容健康多了,意境也高,不過仍有些人家還貼神像。
祭神明、祀祖先是除夕的一個重要儀式,各地都有此俗,時間在多吃年夜飯之前,但也有的在下午,有的在傍晚。福州地區舊俗,這一儀式分三個部分:一是祭祀天地神明,地點在屋內廳堂上,供桌擺著各種供品,伴以花,香、燭,并燒冥鏹,祭畢,鳴鞭炮退神。供一般家神則在各適當處,如土地神(也稱“地主”),地點在大廳后部的地上。二是祀祖先,供品擺在“公婆龕”前的長案上,焚香點燭燒紙錢,祭后同樣燃放鞭炮。三是祭“下界爺”(即所謂野鬼與無主孤魂),供品列于木板或桌面(桌面與桌腳可拆開的那種),然后放在住宅門口的地上。前二者供品相同,牲醴之外,應有年糕(俗稱“糖粿”)、飯餅(俗稱“齋”)。而供“下界爺”的則簡單的多,香、燭、紙錢擺設也不過做個形式,且不放鞭炮,以示“下界爺”身份低下,不能與天地神明及祖先同等對待。在漳平,凈掃廳堂后,于祖先神位或遺像前擺八仙桌,掛上錦繡斑爛的“桌裙”,擺上三牲、年糕、米粿、果品、茶、酒等供品。廳口同樣擺設一套供品奉敬天公,俗稱“江樣”。然后點燭、焚香、燒紙、放鞭炮。祭祀由家長主持,率家中各人向祖宗和三跪九叩禮,祈福禳災,祝愿來年幸福。
福建文化
祭祀神明祖先在各地有不同的叫法,在廈門,“祭祖先和神曰‘辭歲’”(民國《廈門市志》卷2《禮俗志》);在建陽,“牲肴祀祖考諸神,通名之曰‘分佛年’”(民國《建陽縣志》卷8《禮俗》);在南平,“歲除,民間祀先謂‘還年’”(清•嘉慶《南平縣志》卷8《風俗》);在建寧,“除夕下午送燭至先人墓,云‘照歲’,晚設盛饌祀先祖辭歲”(民國《建寧縣志》卷5《風俗》);在政和,“備香燭酒肴紙爆,往各神廟及祖先塚墓祭饗,謂之‘分歲’”(民國《政和縣志》卷20《禮俗》)。
祀神祭祖之后,全家團聚夜宴,稱“合家歡”,俗稱“吃年夜飯”、“圍爐”。這餐團圓家宴有不少規矩。首先是座位安排,尊位是輩份大的長者坐。在將樂,祖父坐左邊尊位,祖母則坐右邊尊位。在閩南一帶,家中成員如果因故未能趕回過年的,應在一張空椅上放件他的衣服,并在桌子上擺一副餐具,意思是家中尚有一位成員,并期待他明年回家團聚。在尤溪,因故未回的家人在餐桌上也應有他的位置(但不放衣服),而且還要給已下聘但未過門的媳婦、以及懷胎但未出世的孩子留座位、放餐具,以示團圓。其次是放置爐子。有的是用燒著炭火的小烘爐放在桌下(在詔安一帶,爐外圍一圈綁著紅紙或紅頭繩的新竹箍),有的用暖鍋(火鍋,現在很多人家用“電火鍋”,近幾年城市時興“卡式爐”)放在桌上,全家人圍著取暖熱菜溫酒,因此得名“圍爐”。再此便是菜肴,不但豐盛,而且富于吉利之意。魚與“余”諧音,寓意“年年有余”;韭菜的韭與“久”諧音,寓意“天長地久”;肉與“祿”諧音,那是要發財的,因此,這些菜肴不能缺少。一盤排成層翅狀的白切雞,包含著“食雞起家,展翅高飛”的意思。吃菜頭,后有“好彩頭”。民間許多俗語與除夕家宴菜譜有關,如“年夜吃蠔兜,好人來相交”,“吃豬腳芋頭,來年有奔頭”,等等。閩南一帶,蚶是少不了的,吃完之后把蚶殼留在碗里,待“圍爐”后,分放在各人房間門后,蚶殼取義于古老的貝殼錢幣,象征過年錢財寬綽。最后一道菜是甜的,如花生湯、菠蘿湯或糖芋泥,寓意往后的日子一甜到底。
舊時福州有這樣的習俗,當年夜家宴進行過半時,大人用紙悄悄在馬桶蓋上方做一個擦的動作,然后再擦小孩們的嘴巴,并說“擦嘴擦屁股”。意思是怕小孩不懂事,在新年里說不吉利的話犯忌,壞了一年的運氣,先把小孩嘴巴當屁股,萬一說了不吉利便無異于放屁,自不礙事。閩南、寧德、將樂等地亦有此俗?,F已不見流行。
圍爐之后,家中長輩便給未成年的晚輩分發“紅包”,俗稱“壓歲錢”。福州俗例是長輩夫婦都健在,給的“紅包”為兩包,如只有一方健在,則給一包,但二者的錢額應是雙數,表示好事成雙。現在,給小孩“壓歲錢”不但還流行,而且數額越來越大,城市里的小孩,過年可得“壓歲錢”幾百元、上千元的并不罕見。在沙縣,舊時還以彩繩串制錢,編成龍形,放在床腳或蚊帳上,也叫“壓歲錢”。羅源,過年除了用紅紙條環箍用具外,還以紙箔貼家具上,也為“壓歲錢”,寓意“件件披紅,事事增財”。前文所述建寧的“利市錢”及光澤的“歲線”,也包含這一意思。
煮“歲飯”是除夕的重要習俗之一,俗稱“隔年飯”。一般有兩種情況:一種是事先煮好,與“圍爐”的菜肴一道擺上,但只是象征性地吃一點,或者根本沒有吃,留到初一再吃。另一種“歲飯”只煮不吃,大多在“圍爐”之后才煮,但必須在午夜十二點之前煮好,到初一吃才算隔年。煮的時候,主婦們用“升”(福州地區方言稱“管”)量十二下,寓意一年十二個月,月月有糧吃。二者做法雖有些不同,但意思一樣,都取“有吃有剩,年年有余”的吉利。福州的“隔年飯”很講究,用木制的“歲飯甑”裝盛,周圍插上新的紅筷十雙,圍紅紙,扎紅繩,并插大蒜、綠榕樹枝,樹枝上綴紅花及“孩兒”,還撒上紅棗、花生、瓜子、榛子、桂元干等“五子”,擺放在廳堂案頭,直至開假?,F在,煮“隔年飯”在一些農村還流行,但城市多無此俗。
年夜飯之后,舊時還有不少習俗,如“火爆”、“燒火盆”、跳“火囤”、留火種、釘釘子,等等。
“火爆”實際為燒木柴、竹竿。據乾隆版《光澤縣志•輿地•風俗》(卷4)載:“火爆,《該問錄》云:‘李岐鄰叟家為山魈所崇,岐令除夕聚竹數十竿,于庭焚之,使爆烈有聲。至晚寂然安妥。’后人以紙襄火藥為爆,其遺意也。”“火爆”在福州稱“燒火炮”,不過燒的是細木條,當火焰上升時,再撒些食鹽于其上,以發出輕微的爆聲。在壽寧,沿街各燒柴竹,叫“燒角”。在建寧,是以條木、破器具,聚雜新柴焚于門前,稱為“火盆”。但是,光澤的“燒火盆”則不同,設一圍爐于中庭,燒上炭火,并撒鹽、茶等物,使其有微爆之聲,室中既暖又香。這一習俗目的均在于避穢驅邪,以祓除不祥?,F已無此俗。
閩南民間,除夕夜盛行跳“火囤”。先由長者點著廳堂的大紅燭,上香之后,便把過年時作衛生的工具(用稻草、蔗葉扎成)放在門口,堆上一些干番薯藤,再蓋上一種燃燒時會發響的野生棘刺(俗稱“火囤刺”),然后在鞭炮聲中點燃“火囤”。隨著火焰的升騰,人們念著:“燒火囤,火拉輪;公擔金,婆擔銀”等吉語。孩子們則跳著穿越火囤堆,邊跳邊喊著吉利話。人們還不時往火堆中撒食鹽,使之響聲不斷。這樣,持續到火囤快熄滅時,長者把供奉的“燈猴”(即竹制的燈架)用火鉗托出,伸到火囤堆里燒。隨后,把燒著的“燈猴”殘骸托進廳堂,放在小風爐里,口中念著:“燈猴入厝埭埭(即代代)富”。小孩們則跳著回屋。婦女把火囤堆余燼裝到新的“火烘”中,叫“加火”。“除夕加火”,祝愿發家致富。這一習俗至今仍然流行。
莆仙一帶也有類似的習俗。在莆田,孩子們圍著燃燒的火堆放鞭炮,膽大的孩子則跳火堆,跳過火堆的次數越多,據說來年的運氣越好。然后,主婦用火鉗從火堆里撿個還在燃燒的大些的木柴,夾進門來,同時口里輕輕地作呼喚豬羊雞鴨之聲。小孩子們便爭著大呼:“好啊,好啊,招財進寶。”主婦把燃著的木柴放進灶里,與孩子們一道叫好。此俗稱為“夾火母”。在仙游,人們把火堆的余燼拿回家中,叫“燃火環”,表示來年更火紅。
留火種即把除夕夜的火留到初一,在霞浦叫“捂年豬”。早在年前,人們到山上砍“生木香”。這種木頭有香味。除夕夜待煮完東西后,將“生木香”放到灶里燒,待燒到近一半時蓋上炭灰捂著,初一早只需撥開炭灰便可起火,而且滿屋飄香,寓新年香旺之意。留火種在福清俗稱“煨火母”,在安溪稱“臺火母”,燒的雖不是香木,但方法一樣。
在霞浦,除夕要釘新的釘子,雖是用來掛東西,但添釘與“添丁”諧音,寓家中人丁興旺之意。長樂也有此俗,吃過年夜飯各家在每個房間釘上二根用紅紙圈著的竹釘,也是表示“添丁”。在連城,從十二月二十五日開始稱“入年卦”,直到正月初五“出年卦”。從“入年卦”的第二天至除夕前是不能釘釘(連城方言叫“除丁”),“釘”與“丁”同音,“丁”是“人丁”,“除丁”是不吉利的。現在,添丁也罷,“除丁”也罷,人們都不大理會了,因而此俗已不多見。
除上述之外,主婦們還要備好初一的食品,該切的菜也應切好。男人則要給水缸裝滿水,添足燈油,并且,人人要沐浴,一切干干凈凈。
除夕的最后活動便是守歲,達旦不寐,守歲的多是子女。據說除夕達旦不眠,可增高堂壽算。還有一種說法是,守歲是為了盡早地迎接新年,越早越吉利,因此干脆不睡而等著。守歲之前,還得鳴炮封門。不過,在莆田一帶,封門炮是在“圍爐”時燃放的。守歲之俗很普遍,因此家家戶戶燈光通明,徹夜不熄,洋溢著祥和吉慶的氣氛。現在仍然流行守歲,家人圍坐一起,談天,嗑瓜子,收看中央電視臺春節聯歡晚會節目,等待著新年鐘聲敲響。
除夕夜原本是全家團聚,歡歡喜喜迎接新年的時候。但在舊社會有不少窮人此時卻要避債。舊俗凡一年中欠下的債務,除夕夜前應還清。如果債主在除夕前討不完債務,正月初是不能去要的。所以,除夕之夜許多債主提著燈籠上負債人家中索討。無法償還的負債人無奈東逃西藏,全家則不能團圓過年,到子夜后才敢悄悄回家。在閩西北一帶,把避債稱為“做皇帝”,寓意“孤家寡人”。福州、莆田及閩南一帶,則有“避債戲”。這種戲從除夕演到初一凌晨,看戲的多是無法還債的負債人。債主是不敢到臺下索債,否則會引起公憤,群起圍攻。“避債戲”這一習俗還從閩南流傳到臺灣。